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好像有点作贼心虚。
但还是忍不住告诉他更多:“我会与Sake到欧洲旅行。”我顿了顿,再说下去:“你是否还记得,你也曾经答应与我一起去欧洲?”
“那次是为了做内地的扶贫所以不能去。”
“太自私了!”我仍然怪责他。
他吸了一口气。“是的。”居然承认了。
他别过脸,那英俊的侧脸,是充满歉意的。
我的心,忽然,一阵酸。他那时候就是不觉得自己有错。男人是否都是这样?他们知错的反应很缓慢,甚至是迟钝。我想起Sake,他也是一样的,迟早会知错,但希望,他知错之时,一切不会太迟。
“那时候你与我一起,一定很不开心。”简文瀚说。我不得不抬起头来看他。我尝试自然地告诉他:“现在我们不是很好吗?”
他苦笑。
我说下去:“做朋友不知多适合。”
他点了点头。
“我们是好朋友,答应我。”我伸出尾指来。
“是的,我们是好朋友。”他也伸出他的尾指,紧紧地与我一扣。
这么一扣,我便吃吃地笑了。就是与他才能够这么做,像孩子那样,没有任何心事,也不会有多余的机心。我的心暖暖的,我抬眼看他,他露出一个很勇于承担的笑容。简文瀚总有那很令人放心的气质。
后来,Sake去了美国公干,一去三个星期,他答应我,每天会给我一个报到电话,我很高兴,这些事由他来做,特别显得珍贵,谁会想到这么酷的男人会每日一电给远方的小女朋友呢?太棒了。
我为自己安排了一连串的活动,其中一项是去看音乐剧,原本约了Kelvin去看的,但他临时有事,我于是转而约会Luna,但她说她要陪男朋友,最后,唯有找简文瀚。
他答应了,于是我们就开开心心地一起去看。
可能在日间连续开了两个会,这出音乐剧又没有想像中的好,所以在中途我便呼呼入睡,醒来时发现自己靠在简文瀚的肩膊上。
我的第一个反应是,总好过靠在Kelvin的肩上。简文瀚还算是名正言顺一点。
他却说:“如想再睡,可以多靠一会。”
我拒绝了,伸手抹了抹嘴巴。“差不多散场了吧。”
他笑。
“什么?”
他指着我的嘴。
“噢!”我连忙拿出镜子与纸巾“总是忘了涂了口红。”我懊恼地自言自语。
“大学时代你也是这样的,睡午觉之后便用手向嘴巴抹,但那时候你不涂口红。”
“总是忘记,很失礼。”
简文瀚却说:“这样才可爱。”
我瞪了他一眼。
后来,他驾车送我返家。
“下星期我考车牌。”我告诉他。
“紧张吗?”
“还好,我有驾驶天分。”